(吉隆坡5日讯)首相署(法律事务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法律事务组目前仍在深入研究落实国会固定任期法的建议。
她说,相关的研究包括影响研究,同时也将考量与利益相关者及民众交流后所取得的意见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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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莎丽娜以书面回答行动党日落洞区国会议员雷尔,有关政府是否有意制定国会固定任期法的提问,以杜绝影响我国政治稳定的议员跳槽行为时指出,内阁在之后做出相关的政策考量时,将采纳上述全面的研究结果。
她说,根据联邦宪法第55(3)条,一届国会的任期是5年,不过,若获得国家元首的同意,首相有权在任何理由下,向请求陛下在5年期限结束前,批准解散国会。
她也说,目前有许多国家实行固定议会任期,并商定选举时间表,确保整治和经济稳定,阻止任何损害议会民主制度的政变行为,同时也确保所有改革议程和政策能够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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