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带你来国会

|

即时国会

|
发布: 11:19am 27/03/2024

转移

无人认领款项

统一账户

转移

无人认领款项

统一账户

未认领款项修正案三读通过 转移统一账户年限缩至10年

林慧英(马新社图)

(吉隆坡27日讯)国会下议院昨日三读通过2024年未认领款修正案,并将的未认领款项年限,从15年缩短至10年。

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为这项修正案进行总结时说,法案修正的第11(2)条文阐明,有关款项存在综合信讬账户之日起至10年到期后,将可转移到统一账户。

ADVERTISEMENT

她相信,在这项计划的实施初期,转移到统一账户的未认领款项金额料达到19亿8000万令吉。

她表示,该法令的修订是为了让未认领款项获得更有效的管理,并加强公司对法令的遵守度。

她说,修正案也将符合时下需求,以维护公众尤其是未认领款项者的利益。除了能够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也能长期节省政府开支。

她表示,修正案新增第2(a)条文,即规定未认领款项在到期的1到2年后支付给业主。

修正案的第10(a)(1)条文阐明,须建立无认领款项登记册,其中公司或企业持有截至去年12月31日的无认领款项资料,并通过电子方式交还和公布。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