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案 | “没收贿 还投报反贪会” 纳吉促查莱斯纳贿赂名单



(吉隆坡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否认从高盛前银行家莱斯纳处收取贿赂,同时,他希望反贪会调查莱斯纳当年所揭露的大马政府官员和一马公司(1MDB)职员受贿的名单中有哪些人。
他供称,他在2018年曾针对莱斯纳揭露曾贿赂1MDB和大马政府官员一事向反贪会投报,然而,反贪会至今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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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现在已是2024年,反贪会没有向他提供这方面的进展,也没有进一步向他录取口供,当年的投报,就像进入了宇宙中的一个大黑洞。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进入第五天的自辩阶段。
指或遭收贿官员反指控
纳吉供称,鉴定这些被指收取贿赂的1MDB官员和政府官员至关重要,因为正是这些1MDB职员,可能在1MDB案的审讯中指控他。
他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在附加提问环节中问道:“你(纳吉)是否担心莱斯纳可能会认定你为其中的政府官员?”
纳吉表示,他想知道真相(莱斯纳揭露的受贿名单),本身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因为本身也可能被视为是当中的政府官员。
“但我想知道这些人(收取贿赂的人)是谁,这就是为什么我在2018年投报。现在是2024年,他们(反贪会)做了什么(调查)?
“他们(反贪会)应该为人民和良好治理负责,应该为公正负责。我想引用一句老话,我们都知道,公正必须得到伸张,并且必须看到伸张。”
莱斯纳于2018年6月被捕后,在同年8月认罪,并成为美国政府指控他的高盛前同僚黄宗华的明星证人。莱斯纳承认支付了数百万美元来贿赂大马和阿布扎比的政府官员。
没签收购TEHSB批准信
应由财部副秘书长部门担责
纳吉供称,本身不曾在2012年针对1MDB子公司申请贷款集资收购丹绒能源控股私人有限公司(TEHSB)发出批准信。
他说,签发此类批准信的责任本应由时任财政部副秘书长拿督茜蒂莎乌雅所属的部门承担,贷款信必须由她的部门草拟并提交财政部长审批。
指办公室没签收记录
在2019年9月30日的控方举证阶段,沙鲁尔供称,纳吉以财政部长身分于2012年3月26日致函给他,批准61亿7000万令吉过渡贷款及为期10年总值17亿5000万美元的连动式债券的建议,以集资收购TEHSB。
纳吉今日供证时,否认本身曾批准TEHSB贷款的信函,本身的办公室没有该文件的签收记录。
称贷款批准信非本身签名
他也否认有关贷款批准信上的签名属于他。
他强调,按照常规程序,这类贷款批准信应由财政部的贷款管理、金融市场及精算组(BPKA)负责,BPKA由茜蒂莎乌雅及她的团队监管。
纳吉指出,他依赖于各部门的勤勉与专业,彻底审查所有文件后再提交给他批准。
然而,他坚称,这封批准TEHSB贷款的信函并未由他接收或签署,并指本身是在此案中才知道有关批准信的存在。
“有关批准信绕过财政部的标准程序和记录,并试图获取我的签名,这做法引发了有关批准信的真实性和来源的重大质疑。”
指茜蒂莎乌雅图掩盖失职
纳吉指出,茜蒂莎乌雅供称不知道上述批准信的发出,这说法似乎在试图掩盖她以及她所在部门的失职。
他说,茜蒂莎乌雅的上述供词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如果负责此类事务的部门都不知道这封信的存在,那么这封信究竟来自哪里?
纳吉指出,考虑到TEHSB收购事件在当时被广泛报道以及涉及的巨大融资规模,茜蒂莎乌雅和团队理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符合1965年贷款担保(团体机构)法令第6条文所规定。
然而,根据茜蒂莎乌雅的供词,显然后者和团队并未采取任何行动,未与1MDB管理层核实合规情况或确保正确草拟有关的贷款批准信。
“茜蒂莎乌雅和她所在部门职员的无知行为,导致矛头指向我,这令人感到相当不安。这似乎是在试图掩盖她所领导的部门失职,而茜蒂莎乌雅正是该部门的负责人,应负责监督。”
此案将于下周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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