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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观点

发布: 7:00am 06/12/2024

读者观点

青少年

网络犯罪

慕容海

《通讯及多媒体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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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

慕容海

《通讯及多媒体法令》

慕容海.政府放大招整顿网络秩序

跨越国界的,已然成为现代社会无法忽视的问题。从网络霸凌到色情传播,再到数据隐私泄露,所有这些问题都要求政府必须采取更严肃的态度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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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网络世界秩序混乱,修法重建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因此通讯部近期向国会提呈1998年(588法令)修正案,既反映了时代需求,也表明政府在网络犯罪问题上“放大招”的坚定态度。

这也是政府26年来,首次对这项重要的法令作出重大调整,此次修正案的亮点在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严打网络色情传播以及赋予执法部门更大权限。

只不过在给予正面肯定的同时,我们也需审慎看待其中可能引发的问题,确保修法的初衷得以实现。

从修正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对未成年人遭网络霸凌的重视。修正案中新增第233(3)条文,便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威胁、恐吓、骚扰行为施以更严厉的惩罚,并将其定义为“可被逮捕的罪行”。

对于那些利用网络对进行骚扰的人士,严惩是必要的。修法对此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那便是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侵害,是不会被容忍的。

至于网络色情内容的泛滥现象,为了防止危害社会风气,及导致青少年受到不良影响,通讯部在修正案中新增了第233(4)条文,打击利用网络传播色情讯息以谋取商业利益的行为,而最高罚款可达100万令吉。这项改动旨在维护网络空间的干净与健康,同时也是向那些利用色情内容牟利者,发出了强烈警告。

但值得关注的一点是,修正案赋予警官及授权官员更大权限,以获取通讯数据,这部分条文的实施需要谨慎。

根据新增条文,执法人员可以在确信调查需要时,通过书面通知获取相关数据。诚然这一措施能够提高办案效率、防止关键证据遭毁,但它对人们的隐私也存在潜在威胁。

因此执法部门必须明确界定权限使用范围,确保每一次数据获取都有依据法律,并在公开透明的框架下进行。唯有如此,才能在打击网络犯罪的同时,避免出现过度执法。

跨越国界的网络犯罪,已然成为现代社会无法忽视的问题。从网络霸凌到色情传播,再到数据隐私泄露,所有这些问题都要求政府必须采取更严肃的态度应对。

而此次修法,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网络行为,也是政府对这些问题的一次正面且及时的回应。当然,立法只是第一步,如何执行才是考验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关键。

此次修正案的推出,可以视为是一次顺应时势的律法更新,也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治理尝试。

面对复杂的网络问题,政府的强硬态度值得肯定,而国人的支持与配合,则将是这一修法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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