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符国际标准 跨境破产法 6月呈国会


(八打灵再也6日讯)我国政府将积极推动跨境破产法律改革,确保法律体系符合国际标准,并计划于2025年6月向国会提呈新法案。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与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长拿督阿米占发文告指出,两个部门于4日共同主持首次跨境破产改革主委员会(CBI-REFORM-MC)会议,正式启动法律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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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此举符合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中提出的法律改革目标,以提升大马法律体系的适应性,确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同步进行。
跨境破产改革主委员会汇集多个政府机构、金融监管单位及组织,包括财政部、经济部、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投资、贸易及工业部、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首相署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检察署、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国行、证券委员会、报穷局、律师公会、大马公司委员会、信贷谘询及债务管理机构、大马注册会计师协会、大马税务会计师协会、马来西亚破产执业者协会等,共同推动跨境破产管理体系现代化。
调整与本地法律兼容性
文告表示,政府成立的跨境破产工作委员会将负责研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境破产示范法》(UNCITRAL Model Law on Cross-Border Insolvency)在大马落实,并调整与本地法律的兼容性。
“此外,该委员会还将提出建议,制定专门的跨境破产法(standalone act),以提升我国跨境破产管理的法律框架。”
UNCITRAL示范法的引入将进一步强化我国跨境破产管理体系,特别是在支持企业重组——协助本地企业在破产危机中透过企业拯救机制进行重整,提高恢复能力;简化清算程序,当企业资产及债务分布在多个国家时,新法案将提升2016年公司法下的清算流程,提高跨境债务处置的透明度与效率;促进经济转型,这项改革符合昌明大马政府的经济转型战略,为本地及国际投资者提供更明确、更透明的法律框架,提升我国投资吸引力。
文告补充,政府计划在2025年6月的国会会议上提呈这项新的跨境破产法案,并将根据内阁的最终决定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政府强调将持续推动法律和经济改革,确保我国的法律体系具备国际竞争力,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并巩固在全球商业环境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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