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讯)渔业局呼吁公众积极参与保护鲸鱼和海洋哺乳动物种群,通过遵守相关法规、减少塑料污染,并支持政府、非政府组织、大学和当地社区所推动的保护计划。
渔业局在配合世界鲸鱼日发表声明指出,大马水域已记录到几种鲸鱼物种,包括布氏鲸(Bryde’s Whale)、座头鲸(Humpback Whale)和塞鲸(Sei Wh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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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氏鲸经常出现在浮罗交怡的巴雅岛附近觅食,尤其是在凤尾鱼季节。
座头鲸曾在登嘉楼的热浪岛、霹雳的邦咯岛及砂拉越的美里被发现,而塞鲸曾被发现搁浅在雪兰莪的加厘岛。
“尽管大马水域并非鲸鱼的主要栖息地,但它们的出现可能与迁徙路线、繁殖及皮肤护理等因素有关。”
声明提到,鲸鱼出现在大马水域并不罕见,这些海洋哺乳动物在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并可作为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指标。
尽管如此,鲸鱼也面临各种威胁,例如被困在浅水区,以及人类活动干扰,包括船只航行及噪音污染,这些因素可能影响其自然行为模式。
太靠近鲸鱼有安全风险
“从人类安全的角度来看,鲸鱼庞大的体型如果被过度接近,可能会带来风险。它们的防御反应也可能对小型船只或船只造成损害。”
渔业局说,与鲸鱼相关的一个常见议题是龙涎香(Ambergris),即俗称的“鲸鱼呕吐物”,这种物质仅由抹香鲸分泌,并因其高价值而导致非法捕猎行为。
在大马,鲸鱼受1985年渔业法令第27条保护,该条文禁止任何未经渔业局总监书面许可的干涉、捕捉、持有或买卖鲸鱼行为。
此外,2008年濒危物种国际贸易法令(Act 686) 也规定,任何涉及鲸鱼部位或制品的贸易必须申请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许可。
渔业局也提醒公众,如果在海上发现鲸鱼,应遵循安全措施,包括保持至少100公尺的安全距离,避免接近、触摸或喂食鲸鱼;在距离鲸鱼800公尺范围内降低船只航行速度;如发现鲸鱼,受促速通过24小时热线Fishcom(03-8888 5019)向渔业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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