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评论”特赦附录入狱 LFL:压制言论自由


(八打灵再也27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批评,乐龄公民佐哈里因评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附录争议被判监禁的行为,是压制言论自由,阻碍公众对公共议题的讨论。
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马力今日发表文告批评说,今年2月25日,佐哈里因违反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CMA)第233(1)(a)条文的规定,未能支付3万令吉的罚款而被监禁六个月,这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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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佐哈里被控上载“虚假 ”声明,声称统治者会议已投票决定对现任政府采取行动,因为他们未能就有关纳吉的特赦附录采取行动。
“作为一个普通的大马人,他无力支付罚款,现在被关在监狱里。这个政府允许该条文作为反假新闻法的后门,这个起诉和判决无疑会让普通公众感到恐惧。
指攸关国家利益应公开讨论
“无论有关言论是否‘虚假’,纳吉特赦附录争议显然是攸关国家利益的议题,理应受到公开讨论。政府不应动辄以刑罚打压参与讨论的公民。如果某些言论不实,政府完全可以利用自身强大的宣传资源予以澄清,而非轻率起诉甚至监禁发言者。”
他说,若警方对网民的言论逐字审查,一旦发现不准确之处就展开调查,公众将噤若寒蝉。任何人都可能犯下无心之过,难道就要因此入狱吗?这无疑将扼杀言论自由。
“联邦宪法第10(1)(a)条款,明确保障言论自由,作为人民的基本权利,政府应当坚定维护。即使某些言论被指‘可能虚假’,也不意味着应对其施加刑事制裁。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与希盟成员是否已经忘记,当年他们是如何强烈反对反假新闻法令的?反对反假新闻法令的理由,同样适用于CMA第233(1)(a)条文。事实上,希盟曾承诺废除此条文,如今却食言,令人失望。”
他说,涉及公共利益的“假新闻”应通过事实澄清,而非以刑事手段打压言论。若政府以此为由对公众提控,将打开通往威权主义的闸门,使一切公共事务的讨论都必须符合当权者的官方叙述,彻底扼杀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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