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行贿伪造报生纸文件 男女被告不认罪



(八打灵再也19日讯)因涉嫌向国民登记局官员行贿1万7000令吉,企图使用伪造文件申请报生纸,2名男女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各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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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叶福雄(译音,57岁)和洪丽萍(译音,40岁)被控使用伪造的出生证明LM01和生产证明文件,以现金贿赂国家登记局KP1级登记助理,作为后者协助处理报生纸申请的报酬。
两人被控于3月11日早上9时50分在布城第2区某快餐店,犯下上述罪行。他们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来自雪州反贪会的主控官莫哈末阿里夫建议每名被告以9万令吉保外,附加保释条件包括呈交护照、每月前往反贪会报到以及禁止骚扰控方证人。
被告代表律师伊桑则以其当事人需要承担家庭为由,恳请法庭将保释金减至2000令吉。
“叶福雄已婚,育有2名10岁和15岁的孩子,其中一名孩子即将接受脊椎手术,治疗费7万令吉。洪丽萍则是一名单亲妈妈,育有2名仍在求学的孩子,还需照顾甫完成心脏手术的母亲。”
法官苏扎娜允准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外,附加保释条件按照控方建议,案件择定在4月2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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