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改口认罪 带大麻树苗入境 罚4千



(加央21日讯)非政府组织卫生职员和友人到泰南合艾游玩后,回国时带了大麻树苗,此举触犯我国的毒品法令,去年首次面控时不认罪,今天在庭上改口认罪。
加央第一推事庭推事诺莎茜达重判被告诺艾扎哈兹克(31岁),罚款4000令吉,如果无法缴付,入狱12个月,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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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艾扎哈兹克被控于2024年12月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在巴东勿刹移民、关税、检疫及安全大厦(ICQS)入境处,被发现拥有10.8公克重的大麻树,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6条文。
去年面控不认罪
他去年12月5日面控时不认罪,法庭也因证物的重量未出炉,驳回被告不认罪的供词。
控方获得化验报告后修改控状,将大麻树重量从10公克改为10.8公克,主控官苏丽雅蒂及伊达悠今天再提控被告。
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YBGK)律师娜芝达代为求情说,被告仍单身,带入大麻树苗只是供医药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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