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判坐牢2个月太严厉 女子偷窃改监6天


(吉隆坡25日讯)一名因在超市偷窃日用品而被地庭判监2个月的母亲,获高庭减刑至监禁6天。
高庭法官慕尼安迪作出上述裁决,并认为地庭于4月21日对38岁的莉妮所判的2个月监禁刑期,与所涉罪行相比过于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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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也承认自己是在绝望中偷窃,而她已服刑6天,这段时间已足够,因此今日准予释放。”
慕尼安迪指出,高庭是根据其司法权限,对地庭的裁决进行审查后,作出相关决定。
在减刑前,法官多次向被告确认是否清楚偷窃属于犯法行为,并劝诫被告要自力更生,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
女子悔过允出狱后找工作
该名女子当庭承认犯案,表示自己已经悔过,并将在出狱后到一家商场的美食中心担任厨师。
副检察司依扎丽娜早前在庭上指出,莉妮被判的刑期显得过重,尤其是根据当前刑罚趋势,对于认罪的被告,通常只判罚款或约一周监禁。
为莉妮辩护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柯林安德鲁则指出,其当事人已悔改,并对其行为感到懊悔。
他要求法庭,将2个月的刑期改为她自4月19日被捕以来所服的6天监禁。
“我的当事人自案发当天4月19日就已被收押,案件事实显示,大部分被盗物品为食品和基本生活用品,并无造成任何损失,因为所有被扣物品皆已归还给超市。”
莉妮4月21日被控在吉隆坡十五碑一间超市偷窃30件物品,包括零食、个人护理用品及日常用品,总值374令吉69仙。
她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80(偷窃)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可另加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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