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社会

发布: 8:00pm 25/04/2025

政府

赔偿

延误治疗

怡保苏丹后拜润医院

婴儿死亡

政府

赔偿

延误治疗

怡保苏丹后拜润医院

婴儿死亡

怡医院医疗延误致死男婴 政府被判赔逾82万

(怡保25日讯)怡保高庭今天裁决需向一名11个月大男婴的父母超过82万2000令吉,原因是7年前苏丹后拜润医院发生的医疗管理不当及延误,导致婴儿不幸去世。

男婴父母希山姆丁(58岁)和祖安丝妮达(45岁)在2018年4月5日将儿子希伊贾兹送到该医院求诊,当时孩子出现发烧、咳嗽及呼吸困难的症状。

ADVERTISEMENT

呼吸困难治疗不充分

高庭法官苏珊雅在判词中指出,尽管男婴明显出现呼吸困难的迹象,院方却,所给予的治疗不充分,且未能适时转介至专业医疗接受进一步治疗;男婴在承受了一个多月的多重并发症后,于2018年5月21日因败血性休克去世。

夫妇俩随后提起诉讼,将包括多名医生、苏丹后拜润医院及政府在内的44造列入起诉名单。

苏珊雅表示,此案存在严重的疏忽行为,导致孩子长期受苦,并对其父母造成严重的情感创伤。

没人制定有系统医疗计划

“当男婴病情持续恶化,医疗记录中却没有显示专科医生之间有任何关于稳定病情及转院治疗的讨论。他们中没有任何人制定出有系统的医疗计划,以有效稳定并处理男婴的病情。”

她说,在男婴入院后两周,其父母一直未被告知孩子病情恶化的情况及转院治疗的必要性,男婴仅由医务人员照料,未得到适当的专科治疗。

法院随后判决起诉人可获特别赔偿金2万2180令吉、一般赔偿金30万令吉,以及特殊额外赔偿金50万令吉。法院还判起诉人获赔诉讼费用10万零1333令吉85仙。

法院驳回了起诉人要求惩罚性赔偿的请求,因为未能达到法律要求的标准,无法证明被起诉人的行为是极其恶劣、压迫性、恶意或违宪的。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