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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5pm 06/05/2025

鞭笞

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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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

6年前贩毒罪成  3男囚终身打12鞭

(吉隆坡6日讯)3名男子因6年前贩运32公斤毒品被控,今日在高庭被判及12下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今日宣判时说,高庭认为辩方未能在抗辩阶段提出合理的疑点,所以裁定拖车司机乌瓦拉惹(48岁)、凯拉古玛(40岁)与罗里司机巴亚迪班(38岁)贩毒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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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表示,3名被告的服刑日将从2019年6月18日被捕日开始算起。

3名被告是于2019年6月18日下午5时35分,在白沙罗路一座公寓的停车场内,共同贩卖重达32公斤的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违反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第39B(2)条文及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被判刑。

根据上述法令,罪成者可被判处死刑;若未判死刑,则可被判终身监禁与不少于12下鞭刑。

1被告额外监两年

另外,法官也判处其中一名被告乌瓦拉惹额外两年的监禁,因他在同一地点与日期,被发现拥有0.15克的摇头丸、0.003克的海洛因,以及0.007克的单乙醯吗啡(Monoacetylmorphines)。

被告被指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12(3)条文下被判不超过5年监禁、最高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主控官为旺阿末,3名被告则由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代表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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