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安东尼申检讨伪造案判决 控方以书面判词未备妥提反对



(布城13日讯)沙巴基础设施发展部前部长拿督彼得安东尼就上诉庭此前宣判他伪造文书罪名成立的判决所提出的检讨判决申请,控方基于上诉庭的完整书面判词未备妥,因此对这项检讨判决申请,提出初步反对。
上诉庭是在3月4日裁定维持原判,即彼得安东尼因伪造文书罪名成立,判处3年监禁及罚款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15个月取代。
ADVERTISEMENT
由于案件始于地庭,因此上诉庭是他的最后上诉管道。随着上诉庭三司在3月4日裁定维持他罪成的判决,他须即时入狱服刑。
在狱中服刑的彼得安东尼,随后于3月14日透过律师入禀上诉庭,申请检讨上诉庭在3月4日的判决。他在入禀法庭的文件中指出,上诉庭没有对所谓的新证据进行适当评估,这显示关键证据遭到隐瞒。
今日代表控方出庭的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告诉以拿督仄莫哈末鲁兹玛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彼得安东尼提出的这项检讨判决申请为时过早,因为上诉庭的完整书面判词尚未备妥。另二司为拿督阿兹曼以及拿督阿兹哈哈里。
控方在入禀法庭的文件中指出,由于上诉庭的完整书面判词未备妥,因此三司无法对上诉庭在3月4日判决中的理据,进行评估。
“只有在完整的书面判词备妥后,上诉庭三司才可以评估申请人(彼得安东尼)声称的不公平判决是否发生。”
彼得安东尼的代表律师拿督罗萨阿之敏阿玛表示,上诉庭在3月4日判决中所宣读的判词摘要内容并无提及新证据,因此在这项检讨判决申请中,并不需要上诉庭的完整书面判词。
他也证实,至今尚未收到上诉庭的完整书面判词,而律师团已在4月30日申请取得上诉庭在3月4日判决期间的法庭视像和录音系统记录,但仍未取得,目前只是拿到庭审记录。
上述新证据是有关第3名控方证人,也是彼得安东尼友人的莫哈末苏谷,在去世之前,于2018年向警方所做出的投报,他声称被迫供称彼得安东尼欺诈。
罗萨阿之敏阿玛说,上诉庭在3月4日的判决中完全没提及新证据的事项,这是非常好的理由,让彼得安东尼申请检讨有关的判决。
他表示,即使没有完整的书面判词,他依然可以继续针对检讨判决的申请,进行陈词,此申请并非为时过早。
另二名代表律师为拿督高永泉和艾米尔。
仄莫哈末鲁兹玛随后择定5月16日进行案件管理,以择定新的聆审日期。
他表示,在法庭择定聆审日后,届时无论上诉庭的判词是否备妥,三司将会直接聆审彼得安东尼提出检讨上诉庭判决的申请以及控方对这项申请提出的初步反对。
在这项检讨判决申请中,彼得安东尼要求上诉庭撤销于3月4日根据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作出的定罪与刑罚,以及撤销向他发出的加影监狱拘留令。
控状指出,彼得安东尼身为Asli Jati公司董事经理,伪造志期2014年6月9日的沙巴大学副校长办公室信函,也就是置入虚假报表,意图行骗。
上述信函是攸关沙大的机电系统维护及服务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4年6月13日至8月21日期间,在布城首相署的首相首席机要秘书办公室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和罚款。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