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天性侵未成年女儿 男子上诉被驳须监36年鞭24下



(布城14日讯 )一名厂房东主性侵未成年女儿被判入狱36年和24下鞭笞,其上诉申请今日被驳回,维持原判。
现年43岁的被告于4年前连续3天性侵其12岁女儿,因乱伦而被高庭判处36年监禁和24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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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司林伟强(译音)向马新社证实,由法官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领导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被告的上诉。
法官鲁兹马在宣读判词时说,被告的上诉毫无理据。
上诉庭另二司为拿督莫哈末再尼和拿督阿兹米阿里芬。
2021年6月,被告因抵触1项性侵、3项乱伦罪以及两项根据刑事法典第377CA条文(违反自然性行为)被控上地庭;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6月7日、8日和9日在霹雳州宋溪一所住宅内,对受害人干下这些罪行。
主控官是援引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4(a)条文,并根据刑事法典第376B条文(乱伦)提控。
2023年7月10日,被告所有罪名成立,遭地庭法官判处68年监禁和24下鞭刑。
2023年8月8日,高等法院维持原判,但批准针对刑期所提出的上诉,下令将乱伦罪和违反自然性行罪的监禁期限同时执行,因而实际监禁期为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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