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伤人案女子上诉得直 高庭发还地庭重新审理



(槟城15日讯)地庭重判朝唐氏男泼热水的女子监禁10年和罚款6000令吉,被告今日上诉得直,高庭基于被告当时未获得公平的审讯,指示把案件发还地庭重审。
这宗案于去年发生,40岁的余素琪(译音)当时在地庭面对一项控状,指她于2024年4月19日早上9时24分在峇六拜I-Park组屋,朝男邻居索莱拉兹(34岁)泼热水,导致后者6%身体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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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以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下被控,此条文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另加罚款或鞭笞。
单身的被告是销售员,她于去年4月23日在浮罗山背地庭面控时,对控状俯首认罪,当时由法律援助律师吕桔昌代表求情。
地庭法官阿扎尔当时宣判时说,鉴于案情严重,受害者未曾挑衅被告,而被告手法残忍没有人性,因此判处刑罚如上,全牢刑期从被捕日算起。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一年代替。
被告较后委任律师陈炎燊,针对地庭的判决在高庭提出上诉。乔治市高庭法官罗菲雅今日听审后裁决,即搁置地庭于去年的判决,案件必须发还浮罗山背地庭重审,让被告获得公平审讯的机会。
罗菲雅宣读判决时指出,委任代表律师抗辩是被告的基本权利,但被告在地庭面控时没有代表律师,只在认罪后获得法律援助律师求情,而“被告委任的律师”与“法律援助的律师”两者是有分别的。
她也说,此案进入上诉后的文件也证明,被告拥有精神病(幻觉)的记录,这项健康证明理应在地庭审讯期间纳入考量。
罗菲雅裁决重审此案后,陈炎燊接着要求撤换法官,而不是由相同的地庭法官承审此案,主控官妮莎也同意这项请求。
但罗菲雅表示,浮罗山背地庭只有一名法官,若要更换其他地庭法官承审此案,则需把案件交由乔治市地庭审理。她必须考量到行政上的管辖权力因素,即由其他区域的法庭审理案件,是否影响诉讼的合法性。
她也说,这宗案件于去年4月19日发生,23日即下判,或许是过程太仓促导致法庭无法从各角度做出完整的考量。但随着有更多证据和文件呈堂,她相信地庭法官必可秉公审理。

罗菲雅接着指示控方和辩方私下商议,以厘清此事。经过一轮商议后,高庭裁决继续把案件交由浮罗山背地庭审理。
陈炎燊较后向媒体补充,这表示被告将被带到浮罗山背地庭,重新面对刑事法典第326条文的控状,但被告今次不认罪,案件将进入审讯程序。
被告已在爪夷监狱服刑超过1年,她今日身穿青色囚犯服,被监狱官押送到法庭,其家属也在场听审。
被告今午被带到浮罗山背地庭重新被提控告,她否认有罪,获得法庭批准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被告已缴付保释金外出,案件展延至6月10日重新审理。
(视频:刘振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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