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内线交易法令合法性 MMM前副主席诉讼遭驳


(吉隆坡15日讯)高庭今日驳回马海事商务(MMM)前执行副主席拿督拉米斯,挑战大马内线交易法令合法性的诉讼。
须向2造各付5千堂费
根据大马证券监督委员会所发表的文告,高庭法官拿督阿马吉星认为,拉米斯对证监会和政府所提出的诉讼是一种滥用司法程序之举,鉴此,在驳回诉讼之后,法官也谕令拉米斯必须向证监会和政府各支付5000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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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米斯是于去年9月10日入禀诉讼,要求高庭宣判2007年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CMSA)第188(2)(a)条文已违反联邦宪法第5(1)、第8(1)、第8(2)、第10(1)(a)与第13条文,所以应即时被视为无效。
证监会于去年10月8日入禀高庭,基于诉讼属于“既判案”(res judicata)课题、滥用司法程序,甚至会被视为对拉美斯早前遭地庭定罪一案所发动的间接挑战等理由,要求申请撤销这起诉讼。
控方是于2015年4月29日援引2007年资金市场和服务法令第188(2)(a)条文,在地庭向拉米斯提出3项内线交易指控,他在经过完整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判处每项罪名监禁5年及罚款300万令吉。
他随后向高庭提出上诉,高庭基于主审其案件的地庭法官在撰写判词时只是复制了律师的观点,涉及“司法复制”(judicial copying),而批准撤销其3项罪名的定罪与判刑。
不过,在控方提出上诉后,上诉庭恢复他首项控罪的定罪与刑罚,并谕令把案件发返高庭进一步审理案件的实质内容;有关上诉目前仍在高庭排期等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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