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宜:特赦附录是否存在 致函7人 无人回复



(吉隆坡2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指出,纳吉曾致函至少7人,要求他们对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是否存在一事作出回应,惟至今没得到任何回复。
“如果没有那份特赦附录,难道他们不应该回复信函,明确说特赦附录根本不存在吗?让我们知道一下,又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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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7人包括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大马政府、首相以及副首相。
沙菲宜今日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这么指出。
指特赦附录确实存在
他说,实际上,有关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确实存在,就在去年1月29日获得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批准减刑的同一天,有关特赦附录就存在了。
“为什么有关的特赦附录须要交给总检察长,再转交给现任国家元首?除非是为了隐藏有关的特赦附录。”
此外,沙菲宜表示,入禀法庭起诉阿末特里鲁丁藐视法庭,并非为之过早的举动,因为藐视法庭的行为每天都在发生。
他说,纳吉理应在去年1月29日就能开始居家服刑,但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未获得回应。
纳吉于5月21日入禀法庭,起诉目前担任联邦法院法官的阿末特里鲁丁藐视法庭。他在入禀法庭的文件中指出,阿末特里鲁丁在担任总检察长期间,明知有关居家服刑的特赦附录的存在,却有意指示或允许其下属在他就有关特赦附录提出司法检讨的聆审中,向高庭提交不实陈词。
阿末特里鲁丁没坦诚
沙菲宜指出,在高庭审理司法检讨的过程中,阿末特里鲁丁没有坦诚以对,也没有给予属下官员,也就是代表政府在高庭陈词的高级联邦律师下达明确的指示。
“事实上,那份特赦附录(居家服刑)是存在的。他们(总检察署)在庭上从未说过那份特赦附录不存在。他们保持沉默,完全沉默,没有对这份特赦附录的存在表态。”
“高庭当时说我们没有证明特赦附录确实存在,只是提供了‘道听途说’证据,他们认为这些证据不够明确。”
总检署图否定特赦附录存在
沙菲宜指出,总检察署试图否定有关特赦附录的存在。
他说,联邦法院在过去的司法检讨案件中裁定,一旦有人入禀法庭提出司法检讨申请,作为答辩方的政府机构或公务员,就有义务如实、全面地披露他们掌握的信息和文件。
他指出,在司法检讨的事情上,不能玩“捉迷藏”,而是全面地披露所掌握的信息和文件。
纳吉于2024年4月1日向高庭申请准令,以在寻求证实前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
吉隆坡高庭在2024年7月3日驳回纳吉的这项司法检讨准令申请,因法庭发现支持纳吉主张的4份宣誓书,包括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和副主席拿督斯里旺罗斯迪,都属于“听闻”。
在今年1月6日,上诉庭以2对1多数票的裁决,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向他发出准令,以在寻求证实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展开司法检讨。
在4月28日,联邦法院三司一致批准总检察长的申请,向他发出准令,以针对上诉庭批准纳吉在寻求证实苏丹阿都拉发出的特赦附录是否包括允许他居家服刑一事而展开司法检讨的判决,提出上诉。
随着批准上诉准令的申请,联邦法院也择定7月1和2日,聆听总检察长挑战纳吉司法检讨的实质上诉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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