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上“超人”骑行被控危驾 机场卸货员判罚款1千2


(吉隆坡3日讯)凌晨时分在高速大道上演玩命“超人”特技,24岁机场卸货员危险驾驶罪成,今日遭法庭判罚1200令吉!
一名巫裔男子聂莫哈末纳斯伦,因在高速公路上以“超人”姿势骑乘摩托车,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认罪后,被判处罚款12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一个月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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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审此案的推事法拉娜比哈在被告承认罪行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在吉隆坡国际机场任职卸货员的被告聂莫哈末纳斯伦被指控于今年2月9日凌晨约3时45分,在大使路-淡江大道上,以整个身体俯卧在摩托车座垫上、双腿笔直向后伸展的“超人飞行”姿势危险骑行,其行为足以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严重威胁与危险。
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279条文(鲁莽驾驶或骑行导致危及他人)。
一旦罪名成立,违法者可被判处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最高2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此案的副检察司安力特柯在陈词时强调,被告的玩命行为已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促请法庭予以与其罪行相称的刑罚,以达到警戒效果。
被告的代表律师,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莫哈末苏菲在为被告求情时指出,其当事人乃是初犯,并且在被控后已坦然认罪,此举为法庭节省了宝贵的审讯时间和各项资源。
他也向法庭透露,被告目前在吉隆坡国际机场任职,每月薪资仅约1700令吉,但仍需独力抚养4名仍在求学阶段的弟妹,以及一名患有糖尿病的年迈父亲,家庭负担沉重,因此恳请法庭能从轻发落,判处最低额度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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