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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2pm 11/0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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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秘书处”发起运动 促修法捍卫集会自由

(吉隆坡11日讯)由民间社会与大专生运动联合推动的“”,今日宣布发起一项名为“夺回公共空间”的行动运动,旨在,并促请政府修改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

促修改和平集会法

文告指出,该秘书处是一个独立集会权监督联盟,成员包括独立人民发展中心(MANDIRI)、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大马人民之声(SUARAM)、全国青年联盟、女性抗争行动、捍卫自由律师团(Lawyers for Liberty)、马来西亚大专生联盟、民主学生行动与社会主义党等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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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指出,这项“夺回公共空间”行动源于当前民主空间受限的现实,主因来自和平集会法令的长期压制。

鉴此,该秘书处将作为独立的监察单位,推动在即将于10月召开的国会会议前,对该法令进行以人权与公众安全为基础的改革。

秘书处强调,政府必须就和平集会法令的修订展开公开透明的咨询,并与所有持份者对话,确保修法真正反映人民的声音。

提出3大诉求

此外,秘书处提出3大诉求:

一、承认自发性集会的合法性

秘书处要求赋予人民自发集会的权利,不再强制提前向警方发出通知。

现行法令规定须提前5天通知警方,已被多次用来压制人民对紧急议题的即时反应,修法应明确排除自发性集会须通知警方的规定。

二、废除针对主办者与参与者的刑罚条文

秘书处认为,应删除针对和平集会主办方与参与者的惩罚性条文,包括那些仅因程序不符(如未发出通知)而被定罪的情况,相反的,应贯彻“和平为常态”(peaceful by default)的原则,即和平集会不应构成刑事罪行。

三、修正歧视性条文,扩大集会权

秘书处要求修正和平集会法令中具歧视性的限制条文,包括禁止21岁以下人士主办集会的规定,并主张将集会权扩大至非公民群体。

该组织在声明中强调,现行法令更多是出于控制目的,而非保护集会自由;对和平集会的压制,是民主滑落与威权主义兴起的前兆。

秘书处呼吁全民共同参与这项行动运动,强调历史证明权力从不主动让出空间,必须靠人民争取。

“示威不只是权利,更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若人民不敢走上街头、不敢发声,民主将沦为每5年一次的形式主义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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