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局:包括主动参与者 收获3.28亿电子发票



(槟城12日讯)内陆税收局电子发票组主任拉希达说,自去年8月推行以来,截至昨日已收到约3万5000名纳税人提交的3亿2800万张电子发票。
她说,这当中包括主动参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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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数据显示属于第一阶段强制的纳税人,以及列在属于自愿参与的第二和第三阶段者,对此措施反应积极。”
她今日出席槟城站CTOS中小企业商务日后对记者说,电子发票有助于避免遗失或错误保存文件,并可在未来直接整合进入报税表格,提升效率与准确性。
她说,税收局也透过电子发票专属网页,为纳税人提供指导及解答各种常见的问题。
税收局的电子发票是在2024年8月1日,开始对年销售额超过1亿令吉的公司实施,第二阶段于今年1月1日落实,涵盖年销售额介于2500万至1亿令吉的公司。
税局在本月5日宣布,年收入或年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纳税人,目前豁免参与电子发票。同时,年收入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纳税人,实施期延后至2026年1月1日,而年收入100万令吉或以下,将于202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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