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IC:未对付“越界”拖网渔船 槟渔业局执法失职


(布城16日讯)大马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揭露,槟城渔业局没有对拖网渔船从B区非法驶入A区的入侵行为采取行动,形同执法失职。
根据规定,A区及B区是以离岸距离划分的渔船操作区域,其中A区更靠近岸边,B区则属离岸较远的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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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仅巡查峇都茅基地1次
该委员会今日发文告指出,调查发现,槟州渔业局并未妥善监督所属执法人员,对峇都茅(Batu Maung)执法基地的巡查和检查,在1年内竟只进行过1次。
“此外,槟州渔业局高层对前线执法人员的日常任务和所面对的挑战缺乏关注,也未能确保负责人完整并有系统地记录执法日志内容。”
建议书面警告涉及高层
基于上述疏忽,该会建议对涉及失责的槟州渔业局高层发出书面警告,并对未妥善记录执法日志的官员采取纪律行动。
该会也建议,渔业局应改善有关投诉、调查及执法行动的标准作业程序(SOP),在执法过程中应附上录影作为佐证,同时为槟州渔业局人员提供针对标准作业程序、执法指南、作业程序和渔业执照规范的培训课程,以提升专业知识与执行力。
另一方面,该会在另一份声明中表示,曾接获一项投诉,指霹雳州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在查获使用“龙笼”(Bubu Naga)作业的渔船后,竟将涉案人连同船只一并释放。
“上述调查是根据2009年执法机关廉正委员会法令第27(4)条文所展开,惟最终未能证实相关投诉内容属实。”
鉴此,该会决定终止对该项投诉的调查,并不会对涉案人员采取纪律处分。
根据上述法令第4(1)条文,该会建议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总监拿督莫哈末罗斯里海军上将,着手进行相关制度改进,以防类似情况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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