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彩云及满星云诉林立迎诽谤案 | 林立迎律师:未能证明实际损害 “赖彩云索赔无依据”



(布城18日讯)行动党甲洞区国会议员林立迎的代表律师拿督山卡拉奈尔主张,满星云集团创办人拿督斯里赖彩云及其公司未能证明实际损害,使得其所提出的赔偿要求毫无依据,且明显过高。
由拿督阿末再迪、拿督科林劳伦斯和拿督法依莎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聆审林立迎就高庭宣判他诽谤满星云集团及赖彩云罪成裁决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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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彩云及满云星集团是于2019年6月起诉林立迎在英文及中文报章发表诽谤言论,指他们从事非法业务及欺骗中国投资者。
林立迎言论基于事实
山卡拉奈尔指出,林立迎的相关言论是基于不争事实,例如赖彩云及其集团曾被国家银行列入消费者警示名单,并涉及直销与反洗黑钱法令下的调查事项。
他说,这些课题关乎公共利益,林立迎身为国会议员,有责任向公众揭露相关资讯,以保障投资者。
他指出,对于“煽动中国公民报案”一事,这是荒谬的指控,即便属实,也不构成诽谤要素。
“合法报案,不等同构成诽谤。”
他进一步说,赖彩云从未就此事报案,以证实有关言论为虚假。
他指出,高庭宣判林立迎须支付100万令吉普通损害赔偿与25万令吉加重损害赔偿,是毫无依据,属明显过度赔偿。
“在现今判例中,法庭多倾向适度赔偿,百万令吉级别赔偿已属罕见,因此该判决不符当前法律趋势。”
赖彩云律师:证据确凿合理裁决
另一方面,此案答辩人满星云集团和赖彩云的代表律师纳亨德兰陈词时指出,高庭早前的判决是基于大量确凿证据作出的合理裁决,林立迎应为其不实言论承担法律责任。
他说,林立迎在相关言论中,严重且毫无根据地指控赖彩云及其公司涉及贿赂高级政府官员,并将赖彩云及其公司与庞氏骗局及非法投资活动挂钩。
根据答辩人入禀法庭的书面陈词指出,林立迎的言论不仅毫无事实依据,亦带有明显恶意。
“作为国会议员,林立迎理应对其公开言论负起更高标准的责任。”
书面陈词指出,赖彩云和满星云集团作为个人与企业,在社会与商界享有声誉。
“这种持续诽谤的行为,已反映出蓄意伤害目的,高庭法官判予加重赔偿,明显合理及具有惩戒价值。”
高庭在2023年3月16日宣判林立迎诽谤罪成,须分别支付赖彩云和其公司50万令吉和100万令吉普通赔偿,及支付两名起诉人50万令吉加重赔偿和25万令吉堂费。
林立迎随后发起众筹,并在72小时内成功筹获225万令吉,款项交由律师保管。
在2023年11月29日,林立迎获得上诉庭发出暂缓执行令,暂不需赔偿200万令吉给满星云集团和赖彩云。
这笔200万令吉赔偿金,据信是过去20年来,诽谤案中裁定的最高赔偿数额。
在聆听了双方的陈词后,三司择定6月24日进行案件管理,以择定裁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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