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反贪会主席:维护法治原则 总检署须行动恢复信誉


(吉隆坡21日讯)反贪污委员会前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呼吁总检察长丹斯里杜苏基领导的总检察署必须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以恢复机构信誉并维护法治原则。
他今日在文告中,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在SRC国际公司的2700万令吉洗钱案,获高庭裁定“获释不等于无罪”(DNAA)作出回应时说,总检察署须确保未来所有起诉均以充足且可采证据为基础,并在一开始就具备审讯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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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建内部复审机制
“总检察署须建立制度化的内部复审机制,持续追踪并解决悬而未决或高关注案件;
“推动关键体制改革:将总检察长与公诉人职责分离,消除潜在利益冲突,强化检察机关的独立性。”
祖基菲里说,司法程序不能“今天起诉、数年拖延、最终不了了之”。要维护公众对法律的信心,司法系统必须透明、高效、且独立运作。
“马来西亚不能接受一个起诉高官只是为了登上新闻头条,却永远无法开庭审理的司法体系。”
他强调,这是改革的时刻,不是沉默的时刻。
“改革必须始于一个专业、有原则、准充分的检控机关,而总检察长必须毫无畏惧地领导这场改革。”
祖基菲里说,纳吉获判DNAA再次引发外界对马来西亚检控机关在廉正、专业性和问责机制方面的严重关注。
他说,此案于2019年开始提控,然而,时至2025年,检控方却坦言仍未准备就绪。这不仅是拖延问题,更反映出检察管理系统的严重失职,必须立即予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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