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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5pm 26/06/2025

不认罪

莫哈末阿里

填海合约

收贿豪车

上议院前副主席

不认罪

莫哈末阿里

填海合约

收贿豪车

上议院前副主席

甲填海工程 | 涉嫌收贿豪车 前上议院副主席不认罪

莫哈末阿里被控
莫哈末阿里向法官否认贪污指控。(陈淑婷摄)

(马六甲26日讯)国会拿督斯里于甲州一项填海工程中收贿一辆豪华车,今日控上马六甲地庭,惟他否认有罪。

莫哈末阿里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向地庭法官依丽莎白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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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是指被告于2015年6月,接受一家公司的一辆揽胜运动(Range Rover Sport)豪华车,以委任该公司在哥打拉沙马那区一片220依格的填海项目为承包商。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694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

在上述法令下,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受贿或贿金的5倍数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控官拿督阿末阿克南副检察司要求法庭,根据被告于本月18日在沙亚南法庭被控时的保释条件,让被告保释。

莫哈末阿里之前在沙亚南法庭被控时,允许以6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同时必需交出护照直至案件完结为止。

主控官亦要求法官将沙亚南的案件移至马六甲法庭审理。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尤诺斯对上述要求没有异议。

法官允准主控官的保释建议,并择日8月1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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