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清洁工案上诉驳回 男子维持监35年鞭12下


(布城8日讯)法院驳回一名42岁男子针对2012年谋杀一名印尼籍家庭清洁工而被判监禁35年和鞭笞12下的罪行所提出的上诉。
被告凯鲁阿兹兹宣称因为死者诋毁他,因此杀害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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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莉妮、法官拿督罗扎丽雅和拿督哈妮峇组成的三司一致驳回凯鲁阿兹兹的上诉申请,宣布维持高庭和上诉庭的裁决。
法官:未能证明精神错乱
娜莉妮在宣读判决时表示,此案没有存在任何误判,尤其是控方已传召了特别法医精神学专家伊恩,其提供的证据获得适当的接纳。
她补充,上诉人未能从可能性的平衡上证明精神错乱的辩护理由。
经过对证据的全面评估,法院认为定罪是合理的,并认为上诉人有充分的机会辩论,不存在任何程序上的不公平问题。
凯鲁阿兹兹被控在2017年10月9日下午3时25分左右,在霹雳州怡保一所房子内谋杀43岁的艾达图斯娜瓦蒂,他在2022年12月被怡保高庭判死刑。
去年6月,上诉庭维持罪名成立的原判,但同意上诉申请,将死刑改为35年监禁和12下鞭笞。随后,凯鲁阿兹兹向联邦法庭上诉,寻求无罪释放。
本案上诉的核心在于,控方在举证过程中提出的精神病学证据是否可被接纳,因他们在辩方提出精神错乱辩护前,传召伊恩对被告精神状态作证。
凯鲁阿兹兹在调查早期即提出精神失常的辩护,并依据推事庭命令,被送往乌鲁近打精神病医院接受评估。
2018年,一名高级法医精神科顾问的医疗报告指出,凯鲁阿兹兹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属精神失常状态。
然而,根据高庭其后下令的进一步评估,控方在2019年2月19日提交由乌鲁近打精神病医院院长签发的证书,并附上伊恩医生的报告,结论为凯鲁阿兹兹精神正常,有能力答辩。
面对两份对被告精神状态相互矛盾的报告,审讯法官最终采纳伊恩的专业意见,拒绝辩方提出的精神失常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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