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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40am 14/07/2025

改革

隆雪华堂

法官委任制度

三权分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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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委任制度

三权分立精神

隆雪华堂:应改革法官委任制度 实践三权分立精神

(吉隆坡14日讯)吁请政府及国会推动现有的司法,贯彻,使司法权真正独立,免受行政权的干预。

隆雪华堂今日发表文告指出,我国的法官委任及擢升,长期以来都由首相一人决定,受到政治影响。至到2009年通过司法委任委员会(JAC)法令后,才出现转机,可惜的是,此法令虽然削减了首相的影响力,却没实现司法权的真正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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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首先,这委员会的形成,就有先天的缺陷,即9位成员中,首席大法官丶上诉庭主席丶马来亚大法官及砂州和沙州大法官自动成为委员会成员,另5位则由首相委任。而从宪法122⒝条文及2009年法令来看,首相对委员会提呈的名单,有裁决权。

“因此,本堂呼吁,首相在法官的遴选过程中,不应有裁决权,委员会的成员,也不应有首相推荐的人选。除4位大法官,另5位成员须有律师公会代表及非公务员体系的独立人士。

“本堂相信,只有让司法委任委员会在结构上独立,免除首相的角色,才能使法官的委任免于政治影响,消除人们对首相干预法官委任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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