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被前助理起诉案|上诉庭批准安华申请 暂缓聆审



(布城2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被前助理莫哈末尤索夫起诉一案,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定,在有关宪法问题的上诉未有定论前,暂缓此诉讼的聆审。
莫哈末尤索夫指控安华于2018年10月2日对他犯下不当性行为,尽管他曾于2019年12月7日向警方报案,并在12月17日接受测谎,但总检察署之后发文称没有足够证据去提控安华。莫哈末尤索夫较后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在2021年7月入禀高庭起诉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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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的律师团队于今年5月23至27日期间,入禀法庭申请将涉及宪法问题的部分提交联邦法院定夺,同时也要求高庭暂缓原订于6月16至25日进行的聆审。
在6月4日,高庭法官罗兹玛瓦驳回安华的申请,不批准将案件中涉及重要的宪法问题交由联邦法院定夺。她当天也驳回暂缓聆审的申请。安华的律师团队表示,将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在6月10日,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安华提出的临时申请,允许暂缓原定于6月16日起进行的聆审。上诉庭也择定今日,审理安华提出的暂缓聆审全面申请。
以拿督仄莫哈末鲁兹玛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是在今日聆听了上诉人(安华)的代表律师和答辩人(莫哈末尤索夫)的代表律师陈词后,作出上述判决。另二司为拿督林福龙和拿督黄健强(译音)。
仄莫哈末鲁兹玛在裁决中指出,三司认为应批准暂缓聆审,因为存在特殊情况,尤其是如果不暂缓聆审,针对宪法问题提出的上诉可能变得毫无意义。
“我们也注意到,该上诉案的案件管理日已订于2025年9月2日,双方当事人可申请提前排期审理。”
他说,今日的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并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较早前,安华的代表律师黄得为陈词时主张,如果上诉庭批准进入聆审,如之前所见,法庭已安排为期7天的聆审日。
他说,上诉人作为首相,将被迫从政府事务中抽身出庭,这不仅会影响其履行公职,还会引发不利的政治揣测,并让他在宪法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陷入弱势。
在此申请中,上诉人所提交的宪法问题包括,若首相上任前的行为影响现今首相的执政能力,是否可以进行与这些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宪法是否包含要求对此类案件进行司法审查的门槛;以及联邦宪法第5(1)、8(1)、39、40和43条款是否支持相关程序,以维护权力分立和体制稳定?
黄得为指出,这不仅仅是7天聆审日的问题,上诉人还必须花时间准备出庭资料。
他说,这不仅对国家事务带来影响,也对我国作为东盟主席国带来影响。
莫哈末尤索夫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克陈词时指出,上诉人并没有提出任何特殊情况,来合理说明为何应批准暂缓聆审的申请。
他说,这起民事诉讼其实是在2021年7月提出的,而上诉人是在2022年11月才宣誓就任首相。
“法庭在2024年6月6日已向双方公布审讯日期,也就是说,从那时到现在,上诉人其实有一年时间为诉讼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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