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者若先泄密给媒体 阿莎丽娜:不受吹哨法保护



(吉隆坡21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解释,2010年告密者保护法令不允许举报人在向相关机构举报前先向媒体泄漏消息,是为了防止系统被滥用、国家机密外泄及“媒体审判”的情况。
“在政府政策方面,首先是要防止系统被滥用,其次我们要确保国家机密不会因举报行为而外泄。”
ADVERTISEMENT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马华亚依淡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魏家祥提问时说,举报人必须先向相关机构举报,由机构评估信息真实性。
“如果直接向媒体举报,就可能出现‘媒体审判’,即媒体先入为主地裁决,公众也会先入为主地断定是非,这对法律程序并不公平。”
伊党哥达峇鲁区国会议员达基尤丁则在附加提问中质疑沙巴州议员集体涉贪一案中,吹哨人被控理由及其是否违反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令给予举报人的豁免权。
对此,阿莎丽娜重申举报人必须要有明确的“标签”身份,才能获得信息保护。
阿莎丽娜重申,如果他直接去媒体,而没有先去相关机构,那么根据第7条所规定的保护将无法适用。
“与其他国家的不同是,一些国家允许举报人直接向媒体披露,但在我国,自2010年以来我们已经有明确的程序与机制。”
她指出,相关议题还可能涉及“证人保护计划”,即举报人可作为证人,受到证人保护。
“因此,若举报者虽涉及该违法行为,但机构同意给予他证人保护,这正是我们对举报人案件所拟定的全面应对机制。”
阿莎丽娜表示,确保吹哨者在法律下获得安全保障是政府的责任。
“为了落实这一举措,在信息保密方面,第711号法令第8条款将自动适用于所有根据该法令被认可为吹哨者的个人。
“吹哨者的身份和相关信息将受到保护,且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披露,除非是为了调查或法律程序之目的,如法令中所明确规定的那样。”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