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总会:将向财部反映诉求 建非伊宗教场所应免SST



(巴生21日讯)马来西亚道教总会会长陈和章道长促请政府,豁免非伊斯兰宗教组织在兴建膜拜或宗教场所的建筑工程服务税。
他说,该会将向财政部反映这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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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昨晚出席巴生卫星市紫林坛30周年庆平安宴致词指出,财政部公布最新的SST措施列明,只有住宅建筑工程及与住宅有关的公共设施,豁免征收建筑工程服务税;从事基础设施、商业或工业建筑的业者,年销售额达到150万令吉,则需缴付6%服务税。
令他感到疑惑的是,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建筑费,究竟是否能豁免或需缴交SST,则似乎成了“灰色地带”。
他表示,由于财政部的公布没有概括非伊宗教场所的建筑工程费是否能豁免SST,因此他将寻求财政部的进一步阐明,并要求能给予豁免。
若需缴SST加重宗教组织负担
陈和章以道教总会目前在布城建造的三清宫道观,耗资的1100万令吉建筑费为例,若按政府规定需缴付6%甚至8%服务税,单单税务开销便高占数十万令吉,对宗教组织足以造成沉重负担。
他披露,该项目已完成约40%的施工进度。
欢迎接收捐款免电子发票
“政府关心宗教团体难处”
陈和章也是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主席(MCCBCHST)。他欢迎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本月8日做出宣布,所有宗教团体对所接收的捐款或奉献,在一般情况下都能豁免发出电子发票,让非伊宗教组织免除了开具电子发票的烦恼。
他形容财政部的这项措施,对非伊宗教组织是道好消息,认为政府有看到和关心宗教团体的难处,协助减轻行政负担。
陈和章说,宗教团体的所有入息和乐捐向来都享有免税,但财政部先前规定年收入15万令吉以上的企业及商家,需发出电子发票的门槛太低了,令许多神庙理事感到很头痛。
他说,有鉴于此,五大宗教理事会于今年3月,与内陆税收局官员进行对话和提呈备忘录,提出一些组织因面临结构薄弱,没有人才去做电子发票,要求免除等因素。
林慧英于7月8日与各宗教团体领导对话,公布所有宗教团体豁免电子发票的实现成果。
他强调,神庙不是做生意或提供商业服务,而是弘扬宗教,理应豁免开具电子发票。
陈和章补充,只有取得免税资格,可为捐款人发出可扣税收据的宗教组织,就需要申请电子发票程序,以取代传统的开收据方式。
不过,他说,这类享有1967年所得税法令下免税资格,即让捐款人可享有扣税好处的神庙组织只占很少数,所以他对多数神庙能获得豁免申请和开具电子发票,还是表示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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