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克力附加估税案1216审 安华和政府不列答辩人



(吉隆坡24日讯)吉打前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慕克力就附加估税通知入禀法庭提出司法检讨一案,高庭今日批准总检察署的申请,将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和大马政府从此案的答辩人名单中移除。
慕克力于去年12月20日入禀司法检讨申请,指税收局对他发出的500万令吉税务评估,是因为安华和其父亲前首相敦马哈迪的长期不和所造成。他将内陆税收局总监、安华和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三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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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克力是在今年1月2日获得高庭发出的准令展开司法检讨。
获准保留已提交宣誓书
高庭法官拿督阿玛吉星今日聆听了慕克力的代表律师赛阿菲克和来自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诺依玛瓦蒂的陈词后,批准将安华和大马政府从此案中移除。
他说,虽然高庭批准将第二答辩人(安华)及第三答辩人(大马政府)从此案的答辩人名单中移除,但涉及第二及第三答辩人的陈述,获准保留在已提交的宣誓书中。
“因此,宣誓书中的任何陈述将由法庭在实质审理阶段予以审视。”
他也择定12月16日聆审此案。
赛阿菲克:责任不应归咎第一答辩人
较早前, 赛阿菲克在陈词中指出,若从主要决策来看,第一答辩人(内陆税收局总监)确实是作出决定的一方。
他主张,在本案中,内陆税收局总监是直接向财政部长汇报。
他说, 此案涉及附加估税通知是由内陆税收局总监发出的,他理应就是作出该决定的人。
“但内陆税收局总监实际上根本没有真正运用自身的判断, 而是依据第二及第三答辩人所发表的公开声明行事。”
赛阿菲克进一步说,关于责任的问题,不应仅限于第一答辩人的行为,而是要探讨更广泛的背景,尤其是涉及第二和第三答辩人的行为。
“如果法庭认为第三答辩人的介入并非必要,我们愿意撤回对第三答辩人的所有主张,并仅聚焦于第二答辩人在此事中的角色。”
诺依玛瓦蒂:司法检讨申请无理取闹
诺依玛瓦蒂在陈词时主张,此案涉及的就附加估税通知并非第二和第三答辩人所发出, 因此这项司法检讨申请是一项无理取闹、滥用法庭程序的行为。
“第二和第三答辩人并无作出争议性决定。”
她主张,针对慕克力发出的2017至2019年追加税务评估通知,是依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发出的,仅涉及第一答辩人,即内陆税收局总监。
慕克力要求裁定安华滥权
在此案中,慕克力寻求法庭撤销税收局发出2017至2019年总额502万707令吉18仙附加估税通知的决定,理由是该局的行动违法及不合理。
也是斗士党主席的慕克力也要求法庭宣判税收局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2)条文对他施加罚款,是无效及越权的决定。
慕克力也要求法庭裁定安华滥权,导致税收局发出附加估税通知,并滥权促使税收局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1)条文发出生效通知。
他也寻求暂缓执行附加估税通知及生效通知,直到司法检讨的结果出炉,高庭已在4月16日发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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