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C政治委任如何不任人唯亲? 沙希淡促安华说明


(吉隆坡24日讯)反对党伊党玻璃市州亚娄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希淡发出刁钻问题,要求身兼财长的拿督斯里安华说明,首相如何解释在政府相关公司(GLC)的政治委任做法。
沙希淡昨日在国会提问,要求财政部长说明此事,要如何确保这些政治委任不会滋生裙带关系与任人唯亲的文化?尤其是在希盟的竞选宣言中,曾承诺进行不受政治干预的GLC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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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基于客观绩效标准评估
作为财政部长的安华在书面回复中指出,首相署发布的2023年第1号(2024年第1系列第1期)首相指示文件《政府利益公司(SBK)与公共担保有限公司(CLBG)的治理》,已明确规范委任政治人物担任政府利益公司,包括政府相关公司及政府相关投资公司(GLIC)、和CLBG的主席或董事会成员,应基于客观和绩效的标准。
他说,评估必须考虑候选人的学术和专业资格、能力、专业知识以及与公司运营相关的具体经验,并经过一定的筛选程序。为此,政府投资公司(GIC)和CLBG必须制定董事会技能矩阵,作为董事提名和委任的参考依据。
他表示,除了技术和专业资格外,候选人的个人价值观也同样受到重视,尤其是在诚信和履行职责方面。
他指出,所有被提名为财政部长机构(MKD)或财政部旗下联邦法定机构(BBP)的董事局成员候选人,必须经过7大单位的“诚信审查程序”,包括反贪会的审查;马来西亚报穷局查核其破产状态;
由联邦法院总登记官处查核是否涉及法律诉讼记录;若为发展金融机构(DFI)候选人,必须获得国家银行的“适格与适当”认证;
大马皇家警察对BBP候选人进行诚信审查;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查核其税务合规记录;政府首席安全官(CGSO)进行国家安全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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