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福冤案是国家人权纪录污点 邹宇晖:需彻查到底



(吉隆坡24日讯)行动党劳勿区国会议员邹宇晖说,一位走进执法机构协助调查的证人,最终却在当局监管下身亡,赵明福冤案是国家人权纪录的一大污点,需要彻查到底。
他今日在国会辩论大马人权委员会年度报告时说,此案不应就此结案,尤其是在上诉庭已裁定赵明福是被谋杀,而非自杀的情况下。案件必须重新调查,犯人必须被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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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我们不应忘记这起悲剧,应该坚定地推行人权制度改革,毫不妥协。这起死亡事件也暴露出我国执法机构监督和问责制度的严重漏洞。
他说,虽然人权委员会报告指出已推行“嫌犯或被扣者护送监管培训模块”是主要成就之一,但我们应更进一步推行以下改革:
◆ 强制人权与调查诚信培训: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接受定期培训与评估;
◆ 严格的拘留与审讯规范:包括审讯录像、允许会见律师、以及立即通知家属的权利;
◆ 所有拘留期间死亡须强制验尸:不需公众申请,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展开;
◆ 赋权SUHAKAM:让其无条件进入扣留所、拘留中心及执法机构,不需事前批准或通知。

李健聪:质疑明福命案归类NFA
公正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也在国会为赵明福冤案发声。
他说,尽管各方曾尝试采取不同的方式推动调查,赵明福命案还是多次被归类为“无进一步行动”(NFA),这种情况非常奇怪,也反映出执法单位在处理此类刑事案件时毫无透明度。
他说,必须承认的是,在我国确实存在一些涉及执法单位的压迫与虐待案件;这些案件一旦被列为刑事案件后,往往却被草率结案,以NFA为由不了了之。
他今日在国会参与大马人权委员会年度报告辩论时质问,执法单位在将案件定为“NFA”之前,必须依据什么程序和标准?政府如何保证,即使是社会地位不同的受害者,也能获得应有的司法公正?
他强调,若连最基本的人权议题都无法妥善处理,要恢复人民对司法体系的信任是极为困难的。执法单位不能选择性执法,否则最终受苦的将是普罗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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