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公务员须以身作则 不参与任何集会



(马樟26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指出,公务员必须以身作则,不参与任何公众发起的集会。
他说,如果仍有公务员参与相关集会,相关部门主管可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进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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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集会实际上违反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和纪律。我们身为公务员,应该树立良好榜样。我认为,公务员参与集会并无益处。”
他今日在丹州浮罗贞隆国小为“总检察署昌明关怀活动”主持开幕后,向记者这么说道。
较早前,总检察署发表文告强调,公务员必须遵守政府首席秘发出的特别指示,禁止参与任何公众集会。
任何违反P.U.(A)1/2012通令、P.U.(A)395/1993通令、一般通令、通函、条规及政府颁布的其他指示,可在P.U.(A)395/1993通令下受到纪律处分。
此外,针对汽车网红东姑尼查鲁丁与弟弟东姑阿都阿兹昨日被判刑一事时,杜苏基说,该署将重新审查有关判决。
“目前我无法评论任何事,因为这属于法庭权限。不过,我们会重新审查。”
昨日地庭裁定2人因报假案罪成,分别被判监禁一个月及罚款1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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