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穆斯林”身分 孪生姐妹诉讼驳回


(沙亚南28日讯)沙亚南高庭今日驳回一对孪生姐妹,试图通过司法程序挑战撤除自身“穆斯林”宗教身分的民事诉讼申请。不过,法官裁决宗教身分应由伊斯兰法庭裁定,而非民事法庭。
法官裁决应由伊庭裁定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高庭司法专员罗兹拜侬在判决中指出,这对现年26岁的双胞胎姐妹,曾向伊斯兰法庭提出诉讼以厘清宗教身分,但在去年撤回诉讼,原因只有她们自己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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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以自身曾被迫改信伊斯兰教为由提出诉讼,就应在伊斯兰法庭出示证人和证据,而不是在一开始就撤案。”
生母改嫁 被带往改教
根据案情,两人声称她们的生母于2013年,即她们14岁时,也是在父亲车祸去世7年后,改信伊斯兰和嫁给穆斯林。
她们当时被母亲带往位于吉隆坡怡保路的马来西亚伊斯兰福利组织(PERKIM)办公室,在不了解“清真言”(kalimahshahada,信仰宣誓)含义的情况下被迫背诵,随后获得改教证书。
她们强调,自己当时已明确表示反对改教,尽管年幼的弟弟愿意改信伊斯兰。
声称未实践过伊教义
在达到法定年龄后,她们被发出注明“穆斯林”身分的身分证。她们表示,自己从未实践过伊斯兰教义,而是始终依照原有道教信仰的生活。
这对姐妹去年入禀沙亚南高庭,要求法庭宣判她们“从未成为穆斯林”,并将雪州政府及雪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S)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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