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益马烈批煽动法捕“Chegubard” “昌明政府不尊重民主”


(吉隆坡29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马烈批评警方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逮捕绰号为“Chegubard”的土团党波德申区部主席巴德鲁希山一事,形容此举为滥权行为,显示昌明政府毫不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并要求立即撤销调查与废除有关法令。
再益今日发表声明指出,在上周六“倒安华大集会”中,Chegubard鞭打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肖像的行为,并不构成任何刑事罪行,而是作为向政府表达不满的一种象征性抗议,属于民主社会中合理且普遍的言论与表达自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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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肖像、横幅与漫画等象征物品,是全球民主示威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指准集会又捕人“双面作风”
针对有政府成员如阿当阿里等人盛赞政府允许周六集会举行,并视之为民主象征,然而警方却在事后突袭Chegubard住家将其逮捕,再益直斥这是“双面人格政府”的作风。
“所谓民主承诺与警方迅速打压异议的现实之间,出现了充满欧威尔式的矛盾,若人民在行使言论自由后被逮捕,那么集会自由也沦为空谈。”
他指出,尽管政府声称让集会顺利进行,但在集会前夕,总检察署与政府首席秘书却公开警告与施压,阻止公务员参与集会,显示出执政方对基本人权的真实态度。
再益强调,依据联邦宪法第10(1)(b)条款与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人民拥有集会与表达自由的宪法保障。
“这不是政府赐予的权利,不应以‘允许’一词自我邀功。
“煽动法令仍在就无法捍卫民主”
他认为,只要煽动法令仍然保留在我国法律体系内,昌明政府就无法自称捍卫民主,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的宪政保障将永远处于被打压的风险中。
再益也提醒政府,首相并不享有任何“免于批评”的特权,并提及希盟领袖曾全力声援漫画家法米因绘制前首相纳吉小丑肖像而被控案件。
“在2016年,公正党署理主席努鲁依莎也曾因转发该漫画而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调查,她当时痛斥调查是政治恐吓,如今,他们却对Chegubard被捕保持沉默,令人遗憾。”
再益最后促请政府即刻撤销对Chegubard的调查与拘留,并立即推动废除煽动法令,并在本会期内提出废法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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