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童扎恩案 | 心理学家:指母疏忽照顾 控方“可能”一词不明确


(八打灵再也4日讯)一名儿童心理学家认同,控方对被控疏忽照顾6岁自闭症男童扎恩母亲所提出的控状,当中所使用的“可能”(likely)一词含义模糊,且缺乏明确性。
现年49岁的诺艾莎医生今日在供证时,在被告代表律师哈乐斯的引导下,作出上述总结;诺艾莎是被告伊丝玛妮拉的辩方第五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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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无论是情绪、身体或教育层面的疏忽,必须是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才可被定义为疏忽行为。
疏忽行为须具持续性
“这项定义的重点是,疏忽行为必须具持续性,在特定时段内重复发生。”
她补充,美国心理学会(APA)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皆遵循这一原则来界定何为疏忽。
《今日自由大马》的报道,哈乐斯随后引用控状的部分内容,当中提及被告以“可能导致孩子受到身体伤害的方式”疏忽对待扎恩,并询问诺艾莎这是否具体说明了疏忽行为的性质。
不过,诺艾莎表示,若仔细分析句子,当中的“可能”(likely)一词含义不明确。
哈乐斯接着要求诺艾莎翻阅数份文件,包括扎恩失踪时伊丝玛妮拉报警时的口供、验尸报告,以及扎恩曾在士拉央与双溪毛糯医院接受治疗的病历记录。
在哈乐斯的引导下,诺艾莎认同,这些报告没有任何内容显示或说明扎恩曾被疏忽照顾或虐待。
伊丝玛妮拉与丈夫再因是于去年被控疏忽对待儿子,不过,由于控方未能举证成功,再因最终获判无罪释放。
根据控状,本案是发生在2023年12月5日下午,即扎恩被指失踪,其遗体在翌日晚上9时55分,在八打灵再也白沙罗达迈依达曼公寓住家附近的一条小溪中被发现。
本案法官为莎莉扎,主控官为拉惹再祖法丽达、阿克哈里与努沙布丽娜副检察司,案展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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