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发布: 9:39pm 07/08/2025

巴德鲁希山

裁决

煽动案

巴德鲁希山

裁决

煽动案

巴德鲁希山煽动案 11月裁决表罪是否成立

(吉隆坡7日讯)针对土团党波德申区部主席(又称Chegubard)涉嫌发表破坏国家元首名誉的煽动言论,地庭今日择定11月4日其是否需要进入答辩。

地庭法官诺玛依斯迈在聆听主控官副检察司努苏育哈达汇报,控方在最后一名控方证人完成供证后,已完成提控环节,而择定上述日期。

ADVERTISEMENT

她表示,法庭择定9月4日为提交书面陈词日期,10月9日为提交答复书面陈词日期,11月4日裁决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巴德鲁希山由莫哈末拉菲克作为代表律师。

本案于5月16日开审,控方传召4名控方证人出庭供证,4名证人分别来自国家王宫、2名来自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官员及一名(警方)查案官。

巴德鲁希山被控于4月6日中午12时15分在武吉蕉赖花园,通过其脸书账号发表诽谤贴文。

此举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