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创荣.报穷局存在监管漏洞


破产了还可以继续吃香喝辣,享受奢华生活, 在国内似乎已成了一件常见的事。大马报穷局日前公开表示, 正密切关注数名已宣布破产的知名艺人, 因为发现他们涉嫌将演艺收入转入家属或员工的银行账户, 藉此以逃避申报收入与偿还债务的责任。这类事件的发生, 揭露了破产制度在执行层面上,存在了明显的监管漏洞。 也引起人们怀疑有者为了躲避债务,借用“假破产”的现象存在。
根据1967年破产法令, 所有破产人士都必须每6个月向有关当局申报他们的收入状况。 但报穷局却发现有不少破产艺人不仅继续有着丰厚的收入, 他们甚至还公然在社交媒体上炫耀奢华生活。然而, 他们却从未按照法定程序如实申报收入, 也未履行每月应缴的还债责任。这些人的行为不但藐视法律, 也称得上是对债权人的一种“挑衅”。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情况不仅限于艺人或公众人物, 现实中存在有许多“隐形富裕”的破产人士, 他们或许没有高调的公众曝光率,也不在社交媒体展示奢侈生活, 但他们通过同样的手段,即利用亲属账户、现金交易、 非正式合约等方式,把资产和收入加以隐匿, 完全规避债务清偿责任,享受着与“破产” 身份极不相符的生活质量。
这些“破产人士”的舒服生活状态, 不但会毁掉公众对破产制度的信任,也凸现了监管机制的疏漏, 与执法力度的不足。这些破产者发现只要不主动申报收入, 就可继续享有原本的生活水准, 他们自然会倾向于利用制度的灰色地带来谋取好处。 报穷局虽然有权展开调查与传召相关人士,但在实际操作中, 往往面对取证困难,以及法律法规不足的困难。
这种“借破产之名,行逃债之实”的风气, 将直接冲击破产制度的公信力。同时也让一些真正陷入困境, 渴望重新振作的破产者,感觉受到不公对待; 反而这些擅于钻制度空子的“伪破产”者, 能够轻易逃避应尽的责任。对这种现象,报穷局必须自我检讨, 做出全面和严谨的内部机制改革。
首当其冲的,便是要让强制申报机制结合税务、 银行及当事人的工作状态,再与其社交媒体等多方数据交叉比对, 才能更具体的掌握相关破产者的实际状况。对高风险破产个案, 更需要进行定期审计和抽查制度,确保“破产身份”不被滥用。 同时优化举报机制,奖励揭发“假破产”行为, 并对提供账户供破产者使用的亲属友人, 展开刑事责任追究并依法提控,提高彼等的违法成本。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做到当下的破产申请, 不会成为一些人蓄意躲避责任的保护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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