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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04pm 11/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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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迪拉索偿1亿上诉案 | 诉方:长达70个月 警没依庭令捕英迪拉前夫

英迪拉索偿1亿上诉案/上诉方律师:警方70个月无尝试逮捕英迪拉前夫
英迪拉(左二)现身法庭,聆听她向政府索偿上诉案的聆讯。左一为律师拉杰纳加拉詹;右一为阿伦多拉沙米。(蔡伟传摄)

(布城10日讯)印裔妇女英迪拉向政府索偿1亿令吉上诉一案,其代表律师拉杰纳加拉詹指出,警方在长达70个月的时间里,没有去尝试逮捕英迪拉的莫哈末礼端。

英迪拉就高庭于去年驳回她向政府索偿的裁决向上诉庭入禀诉讼,案件于今日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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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拿督莫哈末再尼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聆听上诉方和答辩方的陈词;另两司为拿督法伊扎和拿督莫哈末拉兹。

在今日的聆讯中,拉杰纳加拉詹主张警方没有按照逮捕莫哈末礼端。

质疑出动有组织犯罪精锐部队

他质疑警方通过有组织犯罪精锐部队来寻找莫哈末礼端的行动,并认为此案不适合出动该部队,也不合理,因为莫哈末礼端并不是有组织的犯罪者,只不过是带走女儿的的父亲。

此外,法官莫哈末拉兹提问拉杰纳加拉詹,虽然英迪拉在情感上受到打击和伤害,但藐视法庭的强制执行程序,未必能让英迪拉的女儿回到她的身边。

对此,拉杰纳加拉詹回应,问题不在于是否抓获莫哈末礼端,而在于警方在70个月内是否寻获证据,是否尝试逮捕莫哈末礼端,这也是起诉方提出诉讼的原因。

辩方:警方已采行动追查行踪

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努艾迪奥妮则反驳上诉方指警方在2016至2020年期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的说法。

她也说,警方在2020年已按庭令提呈进展宣誓书,同时已采取行动追查莫哈末礼端的行踪。

“查案官已经提交宣誓书,其中详细说明了警方所采取的各项行动。”

25日案件管理

上诉庭在聆听上诉方和答辩方律师的陈词后,以需要时间斟酌为由保留裁决,并择定8月25日进行案件管理。

英迪拉是在2020年10月入禀法庭,起诉全国总警长故意和疏忽无视联邦法院的强制令,没有调查或采取适当行动逮捕其前夫莫哈末礼端,以及将幺女柏姗娜送还给她。

她也将大马皇家警察、内政部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指答辩人有责任根据联邦法院于2016年4月29日的庭令,向莫哈末礼端执行逮捕令。

她指所有答辩人的行为直接导致她和女儿至今仍分离,莫哈末礼端则已成功逃走。

她寻求1亿令吉的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并要求宣判第一答辩人已构成公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而第二、第三和第四名答辩人须为第一答辩人的过失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6月28日,高庭驳回英迪拉提出的诉讼,接纳时任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和查案官叶秀菁助理警监的证词,作出总警长和警方在此事上没有恶意的结论。

英迪拉随后就高庭裁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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