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借贷公司非法放贷 警捕5跑腿起3000银行卡






(吉隆坡18日讯)一间自2008年起运营的借贷公司,疑借合法牌照之名行非法放贷之实,收取高达18%以上的利息,并强制借贷者交出银行卡以便直接扣款,形同“有牌大耳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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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借贷者交银行卡扣款
全国商业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鲁斯迪指出,警方于本月8日根据情报,在梳邦再也展开取缔行动,先后在路旁及一间民宅逮捕5名华裔男子(23至36岁),他们受雇担任“提款跑腿”,并起获2924张银行卡、现金11万9977令吉、14部手机、3辆轿车、多份借贷文件与电脑等证物。
他指出,警方调查显示,落网嫌犯薪水介于2500至3000令吉,他们为不法集团打工时间范围介于6个月至2年。

“嫌犯的主要工作就是经由Telegram接收指示,每日2次到各银行提取5000至8000令吉,再把现金封包,通过物流方式送到指定地点。”
鲁斯迪指出,警方在现场起获约百份借贷合同,发现借贷利率自18%起跳,借款人签约后须交出银行卡,而这些银行卡大部分是借贷者的薪资卡,每逢入账即被扣走作为还款。
“警方不排除该公司为防借款人“跑路”而设下上述安排;然而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18个银行卡涉及诈骗及钱骡活动,为此警方仍在深入调查是否有银行卡被滥用。”
他指出,警方调查显示涉案公司虽于2008年获发牌照,但不排除负责人其滥用准证,从事放高利贷活动,为此警方相信仍有同伙在逃,并正追查幕后主脑下落。
他说,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4(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条文以及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调查此案,所有落网者在延扣期满后已获准保释。



(林佳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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