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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9pm 19/08/2025

邓章钦

基金会

侨民华小地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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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民华小地价事件

侨民华小地价事件| 新地注入基金会再上诉 邓章钦:让州政府信服申请特价理由

(八打灵再也19日讯)雪州前行政议员拿督指出,侨民小学地价事件中,该校董事应该先把法律的程序及地位做好,再向州政府正式申请特价或上诉;这样的运作让“以商养校”以更专业的方式进行,可免缴所得税。

他建议,参考已经全面运作的林连玉,或者刚刚成立不久的巴生滨华学校基金会的方式,成立非盈利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把新地段注入基金会,再向州政府正式申请特价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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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运作让‘以商养校’以更专业的方式进行,可免缴所得税,可避免万一信托人有问题会出现法律及继承的繁冗程序,同时更能让州政府信服申请特价的理由。”

他在脸书贴文表示,他只是根据新闻报道的信息来尝试分析侨民小学地价事件中的盲点,同时给予建议。

“我相信如果以这样的方式处理,州政府会有足够的智慧来批准,同时侨民也给全国其他华校立下一个‘以商养校’的模式及典范;这些工作都可以委任律师及公司秘书处理,并不困难。”

他认为,这宗事件,可以理智冷静处理,不需要付诸情绪及浪费时间的无谓争议。

“以校养校”并不准确

邓章钦表示,侨民华小目前要申请延长租赁地契的地段不是校地(称“新地段”),它是后来购置来期望能“以商养校”的产业,它不是以原本供教育用途的设施来获取财源,所以说是“以校养校”并不准确,也模糊了概念。

“从政府及法律的角度,新地段及地段上的建筑物既然是商业用途、土地用途也属商业、城市规划也属商业区,因此在负责管理人民国家财产的政府,根据法律以商业用途的方程式来征收地价地合法合理的。”

他说,既然侨民董事部是以维护及发展华文教育的崇高精神及理念、期望通过“以商养校”来经营学校,让华校能永续发展,那就应该针对土地局征收地价的通知书,正式以书面方式上诉,同时再向州务大臣或行政议员或州议员沟通及解释,争取特价。

程序若无启动
任何争议都不明智

邓章钦说,从新闻及侨民董事部的征信文件,他获取的印象是侨民可能还没有正式启动上诉的机制,只是到土地局了解情况,同时在公共场合向州务大臣表达。

“都不是正式的上诉,所获得的回应也只是在信息不充足的情况下的表达而已。”

他说,一旦正式启动上诉的机制,土地局就必须准备报告给行政议会考虑,在每周召开的行政议会是州政府最高权力机构,有州务大臣及10位行政议员,在州秘书、州法律顾问及州财政司的协助下针对这类的上诉做出决定,所有州政府的机构都必须遵守。

“而侨民在正式上诉后,也可以把副本交与州务大臣或任何议员,私下陈情,让他们风充分了解申请的理由。”

他强调,程序如果没有启动或者没有完成之前,任何争议都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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