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伟翔:没涉商业用途 “住家藏酒多 不犯法”



(吉隆坡26日讯)“住家藏酒多或违法”课题引华社关注,网红律师洪伟翔指出,经他查阅关税局相关法令,只有涉及商业用途的烈酒储藏、且没申请准证的情况下才构成违法,而家里收藏烈酒并不犯法。
洪伟翔指出,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做出“只要民众的烈酒有缴税就无需担心”的解释根本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变相承认收藏烈酒可能违法的说法,而且还将责任推卸给人民,要人民证明自己没有错,此举完全歪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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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应该是政府来证明人民违法,而不是由我们证明自己无罪。”
洪伟翔也是吉隆坡小贩商业公会的法律顾问,他昨晚出席该公会第32届庆赞中元晚宴时致词时,这么指出。
他也说,住家收藏三四十瓶烈酒违法的说法并没有法律根据,有关官员表达的声明完全错误。
“你说我(烈酒)多就卖,难道我孩子多就开幼儿园?家里玩具多就开玩具店?老婆的衣服多就要开服装店吗? ”
洪伟翔也反问,很多人都有收藏烈酒的爱好,有的烈酒是他人赠送,叫民众如何出示收据?
“有些烈酒越收越珍贵,那又要怎么证明50年前的烈酒有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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