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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58pm 31/08/2025

精神病

苏丹纳兹林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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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女突袭霹苏丹 | 警方粉碎社媒谣传 精神病女是巫裔

(怡保31日讯)全国警察刑事罪案调查总监拿督古玛证实,试图靠近霹雳州的本地女子(41岁),是巫裔女子。

这也推翻了社媒谣传该女子是华裔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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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文告中指出,霹雳州警方确认社媒指有华裔女子在霹雳州国庆庆典期间,闯上主舞台被逮捕的消息不属实。

他说,被逮捕的是一名41岁的巫裔本地女子,警方对她进行了尿液检测,结果呈阴性。

他披露,此案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及第511条文(企图犯罪)展开调查。

“在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下,故意造成他人严重伤害者,可判处最长7年监禁,并可处以罚款;至于刑事法典第511条文,即使犯罪未遂,企图实施违法行为的人,也会按该罪行规定的刑罚处理。”

他同时表示,对于散布不实消息的行为,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蓄意导致公众恐慌和破坏公众安宁)、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展开调查。

“在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下,散布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消息,一旦定罪,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施或服务者,一旦定罪,可被判最高50万令吉罚款、监禁最长2年或两者兼施。”

他警告,任何蓄意发布或传播不实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或扰乱社会和谐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理,绝不妥协。

本报记者根据警方提供的脸书链接尝试查看相关谣言贴文,但页面显示“内容暂时无法显示”,疑似该贴文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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