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矿物探勘批准案 | 涉受贿行贿逾6万 三苏 刁健城 加控一罪



(沙亚南5日讯)首相前高级政治秘书拿督斯里三苏依斯干达与商人刁健城,今日被带上沙亚南法庭加控一项涉及沙巴探矿执照的贪污罪名,所涉金额达6万4924令吉。两人皆不认罪。
三苏在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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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控状),不(认罪和要求审讯)。”
控三苏收贿 款项存1女子户头
控状指出,作为时任首相高级政治秘书的三苏,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的一间银行,收受商人刁健城6万2924令吉的贿金。
这笔款项被存入一名女子拉玛丽雅布咏的银行户头,用于支付吉隆坡一间房屋的租金,以作为协助与刁健城有关的公司获取沙巴探矿执照的酬劳。
他被指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索取或接受贿赂),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至于刁健城(37岁)所面对的控状,则列明于同样时间、地点及目的行贿。他被指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要求案交隆法庭联审
主控官法拉艾兹琳要求法庭沿用三苏和刁健城昨天在吉隆坡地庭4项贪污控状的保释条件,同时要求将案件移交吉隆坡法庭进行联审。
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批准沿用吉隆坡地庭的保释条件,以及案件移交该法庭进行联审,案件将在2026年1月8日过堂。
三苏昨天在隆市地庭面对4项总额达17万6829令吉3仙的贪污控状,其中涉及沙巴探矿执照,惟他否认所有控罪。至于刁健城则是在隆市地庭面对4项向三苏行贿17万6829令吉3仙的控状,同样是被指涉及寻求协助,以取得沙巴探矿执照。他在法官苏扎娜面前聆听所有控状后,悉数否认有罪。

刁健城:要听取建议才晤敦马
刁健城今早抵达法庭面控时高呼:“我昨晚睡得很舒服,因为家里有床。!”
他在休庭后在法庭外受访时澄清,与前首相敦马哈迪之间并无任何关系,也不存在外界所揣测的政治阴谋。
他说,他于上周才与马哈迪首次见面,两人期间交谈约40分钟至50分钟左右,从中获益良多。
“在此前,我向警方报案后,一直担忧自身与家人安全;我通过朋友建议,寻求‘具有影响力人物’的意见,否则可能面临失踪或遭不测的风险。”
他说,本身与马哈迪会面完全是听取建议,并无外界传言的政治联系。敦马给予的建议,就是采取法律行动。
“我整件事件爆出来,就是为了让此事获得社会关注,并非寻求政治利益。”
他笑言,很多人指敦马很有钱,他也很想与敦马有关系,但他没这个缘分,可能只有在梦里才会实现。
三苏拒回应是否辞党职
另一方面,三苏面对媒体时笑称,今日只聊法庭案件。
他拒绝回应是否要辞掉党职的问题。
此外,三苏的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表示,网传沙巴探矿准证贪污案的视频内容严重失实,带有诽谤性质,呼吁公众切勿轻信未经证实的指控。
“这些视频属于毫无根据的诽谤,与案件事实并无关联。我们将采取必要行动,澄清当事人所遭受的误解。”
他说,目前,律师团队的工作重点是确保案件顺利移交至吉隆坡法庭,而非回应网络上的不实指控,而且律师团队正积极地与有关方面合作,相关程序将由吉隆坡法庭统一处理,以确保审讯程序有序且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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