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带你来国会

|

即时国会

发布: 9:39pm 03/09/2025

结婚

移民局

杂货店

外籍员工

永久居民

配偶

商业注册法令

傅芝雅:与大马人结婚为手段 外籍配偶借名经商

(吉隆坡3日讯)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副部长傅芝雅说,与本地人被鉴定为外国人在我国合法进行商业活动的主要手段。

她今日在国会上议院为第13大马计划总结辩论时说,1956年只允许公民或注册独资或合伙企业,但有些外国人却趁机以本地的名义注册公司。

ADVERTISEMENT

“我们或可讨论如何看待这种情况,对其他商家带来威胁的问题。”

傅芝雅说,该部经常接获本地商家投诉,该情况对他们构成威胁,但由于商业注册人为本地配偶,所以注册是合法的。

她表示,根据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等企业的注册仅限马来西亚公民或永久居民,这是为了保护本地中小企业免受外国竞争冲击。

“目前,大马公司委员会尚未有法律规定指,若与外国人结婚,就不能注册企业,没有这样的法律。”

她说,该部已接获民众的各种建议,包括限制外国配偶婚后满足一定期限才可注册公司,如婚后5年才可注册。

傅芝雅说,由于内贸部没有逮捕权,因此对付外国商家的执法行动将与及地方政府联合展开。

“他们可以雇佣,但有时若我们不进行突击检查,外籍员工就在收银台。这是不被允许的,但内贸部官员执法时没有(逮捕)权,我们必须要求移民局协助。

“外籍员工确实不能坐在收银台前,但可以在店里清点库存和搬运货物,这是我们发放准证时的法律规定。”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