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保障儿童福利 速立法 规管托儿所


(吉隆坡10日讯)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指出,随着马来西亚幼教公会呼吁政府立法规管托儿所职员,当局必须及时行动,以确保责任问责、防止疏忽,并全面保障儿童在托儿所的安全与福利。
他说,律师公会支持任何能加强儿童保护的措施,因为马来西亚已经批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这也意味着我国承诺遵守该公约所载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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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公约》第3(1)条文规定,凡涉及儿童的行动,不论是公共或私人社会福利机构、法庭、行政机关或立法机构,都必须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量。”
将儿童声音利益置核心位置
莫哈末依兹里指出,这项承诺要求国家确保相关法律、政策和执行措施都与保障儿童的权益与福祉一致,并在决策过程中将儿童的声音与利益置于核心位置。
“鉴于托儿所虐童与儿童死亡案件频传,及时制定相关法律已刻不容缓。”
他强调,任何在国会提呈的法案都必须谨慎起草,以确保内容清晰、可执行且公平,这包括明确界定的培训标准、执照或注册要求,以及透明的检查和执法机制。
“同时必须纳入正当法律程序的保障,确保职员受到公平对待并维护其权益,同时强化责任问责。”
他认为,建立一个让托儿所职员专业化的制度,再配合有效及透明的监管机制,将是一个健全的做法。
“这样的结构有助于建立公众信任、提升托儿服务质素,并最终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
拟草案前须征询各界意见
莫哈末依兹里呼吁,政府在拟定任何草案之前,必须广泛征询各界意见,包括家长、公民社会、托儿专业人员及法律专家。
他强调,有关法令的制定不应仅仅针对当前的安全与问责问题,更应展现马来西亚对培育儿童、让其获得最佳发展机会的长远承诺。
“正如2001年儿童法令序言所言:‘儿童不仅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生存、发展与繁荣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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