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须修宪拟新法 内阁同意检控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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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今日发文告指出,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已向内阁提呈相关职权分离的模式。
文告说,内阁议决落实检控分权的建议,赋予总检察长和检控官两个职位在联邦宪法下的平等地位。
文告指出,政府是在仔细研究特别工作小组的最终报告后,做出上述决定。
“为此,将个别修正联邦宪法第145、第183和第42条款,以设立具有自身权力的检察官职位,同时制定法律改革(检察官)综合法案,修订刑事程序法典及其他18项相关法令。”
调整现行结构程序
在总检察长和检控官薪酬方面,政府也将参照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来制定一套新法。
文告说,内阁也同意分阶段落实上述建议,并调整现行的结构与程序。
以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为首的技术特别工作小组,将进一步细化各执行层面,包括组织结构、职位、后勤及财务影响。
该工作小组的其他成员有总检察署、财政部、公共服务局、司法与法律服务委员会及公共服务委员会。
“这项完整的建议将提呈内阁,以便进行必要的修订并依据宪法和现行法律落实职权分离。”
阿莎丽娜此前在国会指出,涉及总检察长与检控官分权的法案将在获得内阁批准后提呈国会,这是政府推动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她说,由于检控分权涉及联邦宪法修正,因此该议题需要三分之二多数议员的支持。
“根据社会科学研究调查结果,来自各阶层民众普遍支持落实检察职权与政府法律顾问职权分离的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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