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际

|

带你看世界

发布: 12:36am 11/09/2025

老师

赔偿

抽烟

脑震荡

被打

老师

赔偿

抽烟

脑震荡

被打

制止学生抽烟被打成脑震荡 老师仅获法院判赔3千

(基隆10日综合电)台湾基隆市一所中学的李姓,今年2月在校内因制止学生,竟遭学生当场殴打,导致头部钝伤、下唇撕裂,眼镜也坏。李老师愤而提告,向学生及家长求偿40万元(新台币,下同,5万5600令吉)。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学生与其父亲须连带2万2150元(3079令吉)。

判决指出,案发当天上午8时23分,李老师在校园走廊发现学生抽烟,当场予以制止,未料对方竟不满管教,“徒手殴打老师的脸部与头部”,造成李老师头部外伤、及下唇裂伤,医生诊断书也佐证其伤势。同时,李老师眼镜遭撞毁,后续修复花费5900元。

ADVERTISEMENT

李老师主张,这起暴力事件不仅造成身体伤害,更带来巨大精神痛苦,因此“依法请求医药费、眼镜修复费与精神慰抚金,共计40万元”。

学生与父亲在答辩时则认为“老师求偿金额过高,不符比例原则”。学生母亲也向法院陈述,自己“学历低、收入差,并领有身心障碍手册”,又强调儿子自小由父亲单独监护,“我和孩子没有往来”,因此无力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审酌全案后认定,学生确实因不满管教而动手,造成老师受伤与财物损失,赔偿责任无庸置疑。不过对于精神慰抚金部分,法官认为“慰抚金应以被害人所受之精神痛苦为准,并综合双方年龄、学历、财力及事发经过判断”,李老师所请求的39万余元过高,最终仅裁定“以1万5000元为宜”。

合并医疗费1250元与眼镜修复费5900元,法院判决学生与父亲须连带赔偿李老师共2万2150元,并自8月16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利率5%计算利息。至于学生母亲,因在监护权上属“暂时停止状态”,法院认定其无从监督孩子,不须承担连带责任。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