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食肆滥用清真证 槟副首长:旧事重提



(槟城12日讯)一则在社媒广传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某食肆内怒斥该店没有清真认证但展示清真证书。槟州第一副首长拿督莫哈末阿都哈密对此澄清,这是今年7月初的旧视频,当局早已完成调查,案件早已了结。
莫哈末阿都哈密昨日发文告指出,这则视频早在7月初在社媒广传,如今再次传开,旧事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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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发生已结案
他说,此事发生在槟岛皇后湾广场3楼的某食肆,而不是网民所指的双溪赖Lotus’s超市。此事于7月初发生后,槟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得知消息后,清真管理部门已派员于7月8日上门检查该食肆。
“检查结果显示,该食肆确实不是马来西亚清真认证证书的持有单位。官员已在检查期间马上提醒该公司,不可再展示属于其他公司的清真认证,否则可在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下被采取行动。”
他说,伊斯兰宗教事务局针对此事的调查报告,也于7月15日提呈到槟州的清真证书委员会会议。
“随着这则视频再次广传,槟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再次与槟州内贸局展开行动,前往皇后湾广场检查有关食肆及位于和您广场的分店。”
他汇报指,今次的调查结果显示,该食肆没有展示任何属于其他公司的清真认证证书,证实没有违反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
可官网查证是否拥清真证
因此,他促请社会大众在传播社媒资讯前须先求证,也可通过官网myehalal.halal.gov.my查证有关单位是否拥有清真认证。
民众若发现任何滥用清真标志会或清真认证证书的情况,可致电至槟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清真管理部门04-250 5451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一则长达1分钟30秒的视频显示,男子怒斥某食肆没清真认证,却在柜台处展示清真认证证书。(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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