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撤销柯文哲 应晓薇交保 北院重开羁押庭



(台北15日中央电)台湾京华城案被告柯文哲、应晓薇声请具保停押,获台北地院裁准,但北检提起抗告,高院12日撤销原裁定发回更裁。北院订于今天上午10时重开羁押庭,要求2人当天上午9时到法警室报到。
外传“小草”们上午将到北院外帮柯文哲加油、打气。辖区警方、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表示,为维护北院周边交通和安全维护,将出动40名警力执行勤务,若有状况则将再增派预备警力40人。
ADVERTISEMENT
台北前市长柯文哲、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涉京华城等案遭羁押禁见,日前声请具保停押。台北地方法院5日裁定柯文哲新台币7000万元交保,应晓薇3000万元交保,并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
合议庭并要求柯文哲、应晓薇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的行为,并接受左脚配戴电子脚镮、携带个案手机等科技设备监控。
台北地检署以本案证人尚未诘问完毕,且柯文哲8日具保后即与本案证人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主任陈智菡、民众党台北市议员陈宥丞有所接触,已违反法院具保命遵守的“不得与证人有任何接触之行为”的事由,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高院指出,依原审审理计划,尚有证人及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未交互诘问,原审7月21日裁定时,以有部分证人尚待传唤到庭、无法排除灭证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为由,裁定柯文哲、应晓薇延长羁押,却又于1个月后,在尚有诸多证人未交互诘问的情形下,认为柯文哲与应晓薇灭证、串证的可行性与可能性已大幅降低,有前后矛盾及理由欠备的不当。
高院表示,原审裁定停止羁押,并均命柯文哲、应晓薇“不得与同案被告、证人有任何接触、骚扰、恐吓或探询案情之行为”,但本案事证繁杂,检察官起诉被告虽仅11人,但于侦查中所列同案被告,或曾经传唤、列于起诉书中,或于本案审理过程中已传唤,或尚待交互诘问的证人繁多。
高院认为,原裁定内容仅泛指“同案被告”、“证人”,有范围未明的疑虑,因此有再详加界定,以便柯文哲、应晓薇知悉的必要;检察官抗告有理由,因此撤销原裁定,并发回原审法院另为适法处理。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